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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名稱
「工程通」中小企業貸款計劃
服務說明
適用於投標及/或承造政府工程項目之工程周轉資金或擔保書,並根據客戶條件及資力,預先設定一總額度,額度為期壹年,續期需作年審。
服務特點
為中小工程公司提供資金融通
貸款幣種
港元/澳門元
貸款利率
低至P+2%(P根據市場情況而浮動)
收費標準
按0.75%計收
貸款期限
工程期+3個月
適用客戶
澳門中小型建築工程公司
申請條件
1.在澳門特區合法經營,澳門特區政府認可參與承造政府工程的建築商/承判商;
2.政府工程的一手承判商;
3.單項政府工程造價在MOP1,000萬及以下。
辦理流程
只限用於政府工程的投標與承造。客戶可在預設的總授信額度內申請用款,申請用款時客戶需提交相關招標書/中標通知書或工程合同等文件申請用款。
註:貸款條件以本行最後批核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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